《纯真年华》读后感1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品读《纯真年华》,让我真真切切有了这种感觉。扬红樱阿姨、金波爷爷、安武林伯伯等把我带进了奇妙的童话世界: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鲜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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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年华》读后感1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品读《纯真年华》,让我真真切切有了这种感觉。扬红樱阿姨、金波爷爷、安武林伯伯等把我带进了奇妙的童话世界: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鲜活的形象、深刻的哲理使我如沐春风,戴大耳环的蜜儿、寻找快活林的狐狸、吃字的猫咪、树洞里的小熊……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白天黑夜。
葛竞阿姨写的《钟的生日》讲的是一口老钟挂在一座古老楼房的门厅里,直到年老了竟奇迹般地从未相差一分一秒。一次,钟神来了,说是生日那天只要他把分针往回转十五分钟,就可以变得和钟画上那样年轻、漂亮。老钟兴奋极了,但当人们从他身边经过,习惯地无比信任地对对手表、看看时间,然后按时出门时,他毅然决定放弃了这样的机会,在停止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依旧一分一秒*稳而准确地向前移动。
老钟的信念是:既然他是钟表,就应该走的准,哪怕是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无私、尽职让我感慨万千。在商品社会,市场经济中,有些人片面以“金钱”“职权”“利益”为个人追求的目标,那是损人利己的行为,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要坚决制止。但还有一批时代英雄,如雷锋、焦裕录、任长霞、肖玉泉……还有我们的老师,他们把知识和爱心无私奉献给了学生,尽心尽职地耕耘在教育战线上;修路工人餐风露宿,起早贪黑,修建了一条条宽阔、*整的柏油马路,这些人不正具有可贵的“老钟精神”吗?想到他们,我的心底涌动着阵阵暖流。
安武林伯伯写的《老蜘蛛的一百张床》幽默风趣、想象奇特,更可贵的是寓意深刻。老蜘蛛有一百张床,一张比一张大,只要做成一百个梦,老蜘蛛就能成精了,他把这个作为他一生追求的目标,他觉得没有什么比成精更快乐的事了。直到他和小动物们一起在床上玩,并把床一张一张地分给了小动物们,他感受到了真正的快乐,原来快乐就是要和大家分享的啊!
是的,人与人之间不是孤立的,需要彼此援助,而与人分享快乐是一种人间真情的交流和心灵的沟通。一袋零食,一本好书,一句幽默的话,一些有趣的电视节目,都是与人分享的好东西,我们也一定会从中获得一份友谊、一点好感、一些尊重,何乐而不为呢?
《纯真年华》给我带来了一份清凉,一份安静,一份圣洁。拥有她,我如获至宝!
《纯真年华》读后感2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纯真年华》,我选择了其中的一本“清风扶露”卷。这一卷汇集了二十多位作家的几十篇精彩的童话。作品有的想象奇特,充满游戏精神;有的崇尚科学幻想,富有时代精神;有的蕴涵哲理,思考永恒主题;还有的幽默风趣,充满童真童趣。
《钟的`生日》对我的影响最大。故事讲了一座很老的钟,那座钟放弃了自己最后生命的希望,为了三个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能够准点上班,准确地完成了最后的使命,深夜来临的时候,就停止了运动。这件事情让我非常感动,我要学习老钟的奉献精神。
还有《画家的画》,故事中的画家叫阿迪,他画了一幅有小木屋和许多火狐的画,他到大城市去参加一个比赛,比赛完后他的画就被展示出来,一个商人看中他的画,阿迪就把画卖给了商人。本来说好第二天交画的,后来阿迪发现画上的火狐不见了,商人非常生气,阿迪许诺把画补好,接着第二次火狐和小木屋又不见了。那天晚上木屋外的门有敲响声,阿迪开了门,看见了他画上消失的小木屋和火狐群。后来,有很多商人来找阿迪买画,阿迪都没有动心,有人说他太傻,这样的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可阿迪说友情是拿金钱买不到的。我很喜欢阿迪这样重感情的人。
《纯真年华》非常好看,建议大家多读,多看。
《纯真年华》读后感3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几乎可以说是偶然,说实话,这本书的作者,只记得是三个人,具体是谁,我已经淡忘了,。但对于我们这些纯真的少年来说,这本书确实值得读一读。
初见它时,它的封面曾经一度让我赞叹不绝,淡黄色的底色,一株高大的桃树上花团锦簇,书下花雨纷飞,一个金黄色头发的红裙女孩正如痴如醉地陶醉在这花香中,整个封面就是一幅唯美的图画,古老而又鲜活,古老的是那略微泛黄的带有陈旧厚重感的纸质,鲜活的是那满树桃花所带来的生机与芬芳。
有人说过读散文或校园小说就象在喝一杯过于清淡的普洱茶既古怪又无趣,喜欢这种文章的人是另类。可我觉得这只是代表了一小部分人的观点,如果一定要让这句话成立,那我宁愿成为另类中的一分子。刚开始,我读散文小说就如同看机械公式化的数学书,但到我把这本《纯真年华》的第一篇读完时,我才明白了什么叫“品味”,什么叫“沉醉”。当读到秦文君的《四弟的绿色庄园》中父母和“我”又一次乘上火车而四弟追逐着车子飞奔和哭喊时,我的鼻子一酸泪水就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我飞奔进厨房,紧紧抱住了妈妈,就像找到了一件丢失多年的宝贝,一刻也不肯松开……而当我又读到孙卫卫的《女生也很酷》中孙卫卫全家在高谈阔论养什么狗好时,孙卫卫父亲的一句话“……后来不管男的女的都叫赛虎,赛虎二世、赛虎三世,我爸爸说他一直养到五世,然后就到城里上学了,好象现在家里养的是“赛虎十世”,将来肯定要养十一世,让它万古长青下去。”这句话总让我觉得象狗狗王国的登基大典时牧师说的话似的,因此我曾多次被逗的捧腹大笑,当读到《三个人的小屋》时,我感受到了亲情的沉重,爱的沉重!当看见《深海鱼流泪》中苏苏失去了一条腿时,我自己的"双腿也仿佛麻木了。特别是当我读到秦文君的《我家老郑》这篇文章时,同样也在学习绘画的我一下子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或许我的父亲也和老郑一样,也曾经有过当画家的梦想?或许,我的父亲也是和老郑出于同一个原因——让子女完成自己未竟的心愿才让我学画的?……那一刻,我的眼前模糊了,父亲与老郑的影子忽然重叠在了一起,现实与想象不断融合又不断分开……
这本书一共收录了8位作家的作品,16篇文章,文章篇幅虽然不长,但却让我体验了8种人生观,成长了8次,感受了8种不同的写作风格。带着些许伤感色彩的林彦,清新淡雅的饶雪漫,有着浓郁农村特色的徐鲁,欢快活泼的秦文君,幽默诙谐的孙卫卫……在这些或长或短的故事里,我和主人公们一起欢笑,一起悲伤,一起生活,一起成长。
读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经历了8次旅行,也许正如饶雪漫所说:“等着我们去做的事情太多了,我们不能沉醉在一种辉煌或一种痛苦中,如意或不如意的种种如果可以不留痕迹,就让它如一池飞雁已过的清潭般宁静美好,让开朗和无所牵挂的心情陪伴我们过全新的日子。”人生也许就像书中所描写的那些故事一样世事无常,但有一点不会改变,只要你用心浇灌生命的大树,就一定能让它绽放出最美的花朵。谢谢你,《纯真年华》,感谢你给了我一片清新的天空,一片花香四溢的天空……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1)
——《似水年华》读后感3篇
《似水年华》读后感1
《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回忆体的长篇小说集,收入了法国作家M·普鲁斯特的数部长篇小说。不仅是一部充满社会生活气息的优秀作品,同时蕴含着丰富的哲理,堪称法国传统小说的经典之作。
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家境富裕而又体弱多病的青年,从小对书画有特殊的爱好,曾经尝试过文学创作,没有成功。他经常出入巴黎的上层社会,频繁往来于各茶会,舞会,招待会及其它时髦的社交场合,并钟情于犹太富商的女儿吉尔伯特,但不久就失恋了。此外,他还到过家乡贡柏莱小住,到过海滨胜地巴培克疗养。他结识了另一位少女阿尔伯蒂,发现阿尔伯蒂同性恋,便决心娶她为妻,以纠正她的变态心理。他把阿尔伯蒂禁闭在自己家中,阿尔伯蒂却设法逃跑,于是,他多方打听她,寻找她,后来得知阿尔伯蒂骑马摔死。在悲痛中他认识到自己的禀赋是写作,他所经历的悲欢苦乐正是文学创作的材料,只有文学创作才能把昔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他不仅再现了客观世界,同时也展现了主观世界,记录了叙述者对客观世界的.内心感受。作者感兴趣的不是叙述故事交代情节和刻画人物形象,而是抒发自己对某一问题的感想和分析。例如,叙述者参加了盖尔芒公爵家的一次晚宴,这使他长期以来对贵族幻想顿时破灭,他意识到过去对他有魅力的只是名称,而不是真实的世界。
普鲁斯特用他的笔将他心中的忧郁用时间当线,用回忆作针织成了《追忆似水年华》。他其实是一个敏感的人,一个小小的伤害在他来说就是无法承受的痛苦。它减淡为一种若有还无的愁思,相反却更能令人魂牵梦绕。时间在你的血管里流动,把一切已过去的或还未发生的循环到你的心——我们普通人依赖着它来生活,而普鲁斯特听到了心跳的声音。
《似水年华》读后感2
题记:我坐在琵卓河畔,哭泣。传说,所有掉进这条河的东西,不管是落叶、虫尸或鸟羽,都化成了石头,累积成河床。假如我能将我的心撕成碎片,投入湍急的流水之中。那么,我的痛苦和渴望就能了结,而我,终能将一切遗忘……
这是第二次看《似水年华》。
熟悉的旋律,熟悉的画面,熟悉的话语,一年前的回忆,感觉又通通那么强烈地浮现在眼前,不可抑制。安静,温暖,伴随着昏暗的灯光,每周六的深夜,在完成那一大堆关系着高考作业后,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地融化自己。
英是个独特的女子,当她走下黑色的小车,踏在乌镇冰凉的小巷上时,就注定了一场刻骨的迷茫。现代与古朴的撞击,心灵交汇的震撼。阳光照耀,映射出夹杂在空气中尘土,打在书院的屋子里。英抽出了那本厚厚的不知道有多少年历史的书,就这样,四目相对。忘却,空白,颤动!她抽出的不是书,而是一段永恒的爱恋。一个永远不会重复去一个地方的英,却莫名地打破了自己的生活。第二次到乌镇——桥头,白色衣服的文和黑色衣服的英,遇见了。缘分吗?长长的巷子,文拉起她的手,在时间与空间中奔跑,希望能冲脱一切,冲脱那隔着的山与水。第三次,在那间二傻说住着经常搬走人的房子的走廊,回头,微笑,心跳不止。“我知道你会来的。”“我知道你知道。”一个瞬间,一个眼神,一个呼吸,一个坚定,一个忘却。一段纠扯不清的感情,是爱还是习惯,还是习惯的爱?十几年的习惯,瞬间产生的爱,你选择什么?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在你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开始,而在你准备好的时候却结束了。
台北的婚纱店里,英换上芙送给她的婚纱。芙问:“一个女人什么时候最幸福?”“不知道。”“是当她穿上婚纱的时候,心里最爱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近旁。”
终于,还是选择了。也许是两年后吧,当文和英再次相见,都已经明白。在台北,有那个坚实的雄,会为她在黄昏前拉好窗帘,打开灯:会让她每次旅行回家时看到一束白色的花:会为她忍着眼泪切洋葱。包容,习惯,依赖,眷恋。在乌镇,有每天偷吃酒酿的默默,有永远奔跑着的默默,有对着复读机说“文哥,我喜欢你”的默默,有醉倒哭倒在台阶上的默默,有执著着等待答案的默默。等等等等……等什么?没有人能说得上。齐叔等了一辈子,在书院的门口期待。也许,等到后面,连自己要等什么都忘了,只是一种习惯。有时候,就是还活在过去,不愿醒来。因为过去的美好能够支撑一辈子。劲说是女人让男人学会成长。英和默默也说:爱上一个男人,是会让女人成长的,可是,让彼此成长的两个人却往往不能在一起。等到一切变得太沉重/无奈选择了放弃/看年华似水流/仿佛生命也跟着流走。似水年华,年华似水。有些东西只能用来回忆,只能是一种证明,对逝去的青春的回忆,对曾经的爱情的证明。沉醉在黄昏里,水乡。逢缘双桥,爱情之塔,蓝印花布,姑嫂饼,还有那墙壁石版上的刻子,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就像那句:黄昏是一天之中最美的时候,是白天与黑夜短暂的交替,那种令人迷恋而又绝望的美。令人陶醉。
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我脑海中不断地闪现。那绕人心扉的旋律一遍遍地在脑海中响起。黄磊说,看过《似水年华》的人,年纪小一点的会幻想,有一点年纪的就开始回忆。总以为自己会幻想很多,对那刻骨铭心的爱情。可是现在发现,自己是在回忆。回忆一年前的许多,人和事。是自己老了吗?我对自己说,是因为经历,因为选择,因为放弃,所以在长大。这一年,是我成长最快的一年。换了个地方,从一个南方小城来到这个中庸的城市。依然是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似水年华》,依然是在卸下一天的忙碌之后静静享受。可是,心境却不能用“依然”来形容。但是,我会永远记得那一年,第一次看《似水年华》,我花了整整5个月的时间看这部只有23集的电视剧。我经历了很多,学会了很多。一年后的今天,我在一个美丽的校园,等待着樱花的绽放。静静地生活。
不会忘记那句美丽的话:情书一定要寄,一定要邮票,要邮戳,要放进邮筒的瞬间。还有聂鲁达的诗: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我们曾醉在水乡,任年华似水。清晰如一盏灯,单纯如一扇门。在我的记忆深处,日子就像墙角那一张蛛网在乌镇晃晃悠悠……
《似水年华》读后感3
《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有独特风格的长篇小说,作者用生动的笔触,不仅向读者再现了客观世界,同时也展现了叙述者的主观世界,记录了叙述者对客观世界的内心感受。作者感兴趣的不是叙述故事,交代情节和刻画人物形象,而是抒发自己对某一问题的感想和分析。
寂寞如果可以在春天归来时开放,应该是青春中最阴霾的一朵花,终要在阳光的温暖中凋零。但脆弱的往往是岁月的韶华,无法守住与青春之间的任何一个承诺——纵使当时的信誓旦旦历历在目,也一样无动于衷。
香榭丽舍的常春藤爱上了蔷薇色的夕光,所以日日等待,就像“我”对希尔贝特的,只属于青春的爱情。日落时分,都以知晓还有二十四小时的漫长旅途才能再度重逢,但却天真的臆想只要尽力挽留就可以避免道别,却最后成了现实的奴隶,匆匆惜别。或许不是爱情,只是青春点亮的心底的悸动,在初次相逢的地方散落了多少心灵的碎片,总要使人不厌其烦的回到邂逅发生的地点,拾起这不堪的玩笑。
恐怕只有寂寞的人才会觉得青春仓促,像一本早已过时的三流言情小说,第一页中是一对满怀希望的恋人,一页一页,十年二十年……书的最后他按照每天的惯例在养老院中散步,脚步蹒跚,没有人同他讲话,因为他已经老到足以忘记一切。青春的`伤痛大致如此,也许只是因为最快使人发现的美是最容易让人厌倦的美吧!又因为时光残酷的可怕,一点一滴的攫取年华的美好,虽然这些美好在普鲁斯特笔下只是一场华丽的幻觉,就算充满暧昧的风花雪月,到最后也只是无望的幸福,哪怕拥有一切,也难以留住青春的满头乌黑,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年华款款,青丝换白发。
但青春停留在了一个字迹潦草的练习本上,上面写满了希尔贝特的名字和地址,一遍一遍的倾诉,不为结局,只是徒劳且苍白的奢望有一天,本子无端落入她的手中,那么这在心头徘徊了如此之久的折磨便终有回报了。可惜,这世上除了岁月,还有什么无端的事可能发生呢?
终究会有一天,回忆占据了整个空乏疲惫的心灵,他知道,青春的爱情如同佛罗伦萨的春天,开满了纯净的百合与银莲,但永远不会有人采撷,因为完美的永远只是幻像,花季一过,凋敝的凋敝,零落的零落,纷繁的把心碎丢弃在眼前。总会明白的,就像普鲁斯特一样,人们只可以把世界变得复杂,却无法让他来的简单化。
人生最难寻找的并不是最终的一个正确答案而是人生到处都充满了正确答案。放弃又是最容易办到的事情 ,于是走过青春的人,往往两手空空,只是满满的回忆,走向一去不回的,命中注定的路途。
幸福不是一个瞬间可以兑现的,就像青春难以用爱情来计算,因为片面的永远无法成为全部。如同那条“我”所钟爱的槐树路,槐花缥缈的香气已经消失殆尽,可枯萎的秃枝与嶙峋的树干依然存在,像是在挽留,仿佛垂暮的老人只能靠记忆来吊唁已逝的青春。
就算青春可以停滞,时光可以挽留,又有谁愿意牺牲全部的未来与无限的希翼,只为曾几何时的那个动人心魄的凝眸浅笑。
大概普鲁斯特的记忆中也有一个这样支离破碎的威尼斯,只得靠无数记忆的桥梁才可以连接起拼凑成难以名状的优雅与极致的美丽,难以触碰,无法拥有;与香榭丽舍相似,发生了太多太多细碎琐屑的故事,却也埋葬了太多太多绚烂的青春。而青春送给我们记忆的也只有一张一张拍坏了的泛黄老照片,像生活一样,永远难以掌握。
那么青春在普鲁斯特的眼中就是一场场虚假的爱情,来的轰轰烈烈刻骨铭心,最后却也难逃消逝的命运,一落在年华猖狂的风暴之中,没有怜香惜玉,有的只是义无反顾的葬送。而普鲁斯特终归是看破红尘的人,所以可以微笑的接受并记录下风花雪月里无情的青春。
可是离开《追忆似水年华》,离开普鲁斯特,在我们*凡的现实之中,当岁月凋零,时光落寞,青春了无凭据的时候,又有谁会守在谁归家的那条林荫路旁,等待着永远不会出现的谁呢?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2)
——《娜写年华》读后感3篇
《娜写年华》读后感1
今天看了谢娜写的《娜写年华》,现在还没有看完,但想起了蔡康永在她的序里写的一句话”。
每个人身上都会显现不同的组合。组合得越奇妙,这个人就显得越有趣。”
她的人生会有了那么多的困难,造就她的坚强是应该的,可是她那种癫疯的性格确实是一个奇妙的组合。
看着她写自己北漂的那段日子也会想起自己在上海的日子,看着她写自己家里的劫难也会想起家里的情况,想起自己的父母,当然我的家庭没有遇到她这样的困难,可是好像我的父母也没有她父母那样”保护”她。
跟她一样,我在上海的日子就是一直在坚持坚持,她的日子坚持是为了帮家里还债,帮爸爸打官司,而我的坚持只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坚持,那么我连饭都会没得吃的。看到她第一次拿到一个丫鬟角色里的"那种高兴,我突然也想说,有时候到了某个极限,在不远的前方真的会有一件好事在等你,就像我来上海的时候有多么想放弃一样,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坚持到了现在我也可以靠自已赚来的钱租房,吃饭,花自己赚的钱,不会觉得对不起谁,不会觉得亏欠了谁。
其实跟原来一样闷头只知道坚持下来自己才能有饭吃的感觉也是很好的,每天把班上完了,没有什么大的错误就非常的开心,很安心的入睡。也许谢娜现在也会怀念那里的日子呢,赚到了一点点钱就有非常大的满足感。可是现在,工作稍微稳定了那么一点,我又开始想我手上一点工作都没有,老板会不会开除了我,难道以后我就过这种生活吗,也没有什么意义。
《娜写年华》读后感2
《娜些年华》的推荐序是蔡康永写的。文中说到“谢娜喜欢提醒我她是‘畅销作家’,而在我认识的人中,她是最勇于提醒我这件事的人。”谢娜出席活动,主持人介绍完毕后,她总是很礼貌的补上一句“青年作家”。看到这里,也真希望自己像娜娜一样,勇于让他人认识自己,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努力和成功。虽说做这些事情并不是给别人看的,但也要给自己积极的暗示:我一直在努力,现在我有可以让别人看到的成绩了,继续努力下去,你可以。
就像《大本营》的舞台并不是一开始就属于娜娜,她在《大本营》“三进三出”,终究尘埃落定,成为“娜姐”。第一次她离开,特别难受,何炅鼓励她:你只是没有找到适合你的主持方式,其实你很适合主持。第二次,何炅推荐她主持活动,她表现得很不错,但是因为节目改制等原因,她和维嘉一起离开了。最后落定是因为观众的强烈要求,谢娜和维嘉一起回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舞台上。在《大本营》的三进三出,使他们三个建立了非常好的友谊,朋友莫过于此!他们三个也是患难之交了吧!在落寞是相互鼓励,失败时互诉坚强,激动时相拥而泣。我也想要这样的朋友,娜娜用真心去换得友谊,这种交换值。
有段时间,频频出现她和聂远的绯闻。她和聂远打电话的时候九相互嘲讽:喂。绯男,你知道最近我们进展到什么地步了吗绯女,听说我们最近又有新进展了“当然也包括张杰,娜娜总是避而不谈。因为她不想伤害一个个关心她爱护她的亲人和朋友。她总说自己不会华丽的辞藻,但友情会一辈子记住。
谢娜就是这样一个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永远简单快乐,永远都关心她的朋友和家人。这样的一个“疯丫头”,我更理解她了。
如水年华台上戏,化骨绵掌台下情。十年拼搏,谢谢娜娜!
《娜写年华》读后感3
今天看了谢娜写的《娜写年华》,现在还没有看完,但想起了蔡康永在她的序里写的一句话”。
每个人身上都会显现不同的组合。组合得越奇妙,这个人就显得越有趣。”
她的人生会有了那么多的困难,造就她的坚强是应该的,可是她那种癫疯的性格确实是一个奇妙的组合。
看着她写自己北漂的那段日子也会想起自己在上海的日子,看着她写自己家里的劫难也会想起家里的情况,想起自己的父母,当然我的家庭没有遇到她这样的困难,可是好像我的父母也没有她父母那样”保护”她。
跟她一样,我在上海的日子就是一直在坚持坚持,她的日子坚持是为了帮家里还债,帮爸爸打官司,而我的"坚持只是为了自己的生活,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坚持,那么我连饭都会没得吃的。看到她第一次拿到一个丫鬟角色里的那种高兴,我突然也想说,有时候到了某个极限,在不远的前方真的会有一件好事在等你,就像我来上海的时候有多么想放弃一样,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坚持到了现在我也可以靠自已赚来的钱租房,吃饭,花自己赚的钱,不会觉得对不起谁,不会觉得亏欠了谁。
其实跟原来一样闷头只知道坚持下来自己才能有饭吃的感觉也是很好的,每天把班上完了,没有什么大的错误就非常的开心,很安心的入睡。也许谢娜现在也会怀念那里的日子呢,赚到了一点点钱就有非常大的满足感。可是现在,工作稍微稳定了那么一点,我又开始想我手上一点工作都没有,老板会不会开除了我,难道以后我就过这种生活吗,也没有什么意义。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3)
——《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
《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荐】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追忆似水年华》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生命只是一连串孤立的片刻,靠着回忆和幻想,许多意义浮现了,然后消失,消失之后又浮现。”这是《追忆似水年华》里的一段话。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透过主人公马塞尔的追忆表达出了对自己人生的感悟。
“有回忆才是完美人生。”主人公马塞尔患有重度失眠症,经常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加之年幼时的他又体弱多病,敏感异常。但出生于富裕家庭的他并没有感受到生活的艰难,这与那些参军青年相比要幸福得多。马塞尔的难过在于睡前等不到母亲的亲吻,这般“天堂”般的感觉促使马塞尔有了后来追忆时的幸福的感觉。很迷茫,但这也是他们那个时代,他们那个贵族所应该享受的。是的,也许对很多人甚至是以后的我来说,冬天里靠着火炉,把玛德莱娜小蛋糕浸泡在茶水中吃,这是多么地享受和令人向往。但是,我有过类似的经历,那种感觉是十分可怕的。那时我才六七岁,昏暗的下午,我从垫着红毛毯的床上醒来,突然想起我好像睡过了一个下午。那种后怕不知不觉间涌上心头,我大喊着妈妈,心里却因为这变化十分难过。为什么呢?因为我睡了一个下午什么也没有做就到了晚上,我感觉这十分不值得。人生也是如此,我害怕自己浪费了时间,浪费了生命,却又没有干自己原本想干的事情,尤其是在最不应该浪费的时间里。那份后怕会伴随着我很长一段时间。这份迷茫就像把我拉进了无穷的.深渊。我非常不喜欢那样的时刻,更无法理解作者所说的“唯一真实的乐园是我们已经失去的乐园”中的“乐园”。但是正如贺拉斯所说的,“在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完美无瑕的”。我抱着能学些什么的态度把这本书读完了。
马塞尔童年时在贡布雷生活。在贡布雷家,有两条步行小道,一条通往斯万家,另一条通往盖尔茫特府邸。除了邻居,马塞尔经常出入巴黎的上层社会,但是那时的上层社会充满了腐朽与丑陋。同性恋在他看来是变态的心理,他曾决心娶阿尔贝蒂娜为妻,以纠正她与安德莱同性恋的变态心理。但事与愿违,阿尔贝蒂娜离家出走了,后来她骑马时摔死了。他认识的人也在这一变态心理下堕落,圣卢后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死,夏吕斯也是一名同性恋还有受虐倾向,也是一个堕落之人。唯一让他欣慰的,是下层人民的勤劳和淳朴。在悲痛中马塞尔写下了这篇作品,在悲痛中作者普鲁斯特写下了这篇别样的回忆录。我也深刻地感受到了没有道德规范的所谓自由,只会在人世间留下丑陋与肮脏。交际场中早已是物是人非,有人沦为乞丐,有人早已死去,唯有还保有清醒头脑的马塞尔决定把他所游历的记录下来,这是他认为最好的文学创作的材料,也是他向这不公世界的控诉。
“真正的天堂是已经失去了的天堂。”追忆这似水年华,让我们更加完整地看待自己,才能更好地面向未来啊。我很佩服作者不按时间先后顺序,而是按情节发展顺序写下这篇回忆录。希望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也能像作者以回忆来写回忆的巧妙写作手法一样,灵活应对各种困难与挫折。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4)
——《丑小鸭》读后感_读后感3篇
《丑小鸭》读后感_读后感1
《丑小鸭》是安徒生童话作品中的名篇,读完这篇作品我受益良多,掩卷深思记下点滴感受。从丑小鸭的成长经历中,我们不难看出变成白天鹅是其不懈追求、奋斗不止的结果。出生时,因相貌丑陋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被猎人追杀,在寒冷的冬天孤独挨冻,鸡、猫排挤他,兄弟姊妹们嘲笑他,连妈妈也希望他走远些。在经历种种挫折打击,而无立足之地的情况下,他独自流浪,努力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拼死也要飞向高贵的天鹅,那是因为在他心底一直有一个梦——一份恒久的梦想:向往美好,不懈追求,相信自己会有美好的未来。
终于,春天来了,丑小鸭的翅膀有力了,他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所有人都赞扬他的美丽与青春,而丑小鸭并没有过分的享受这种“安逸”,他感到很难为情,因为——他拥有一颗善良的、美好的、永远追求、永不放弃的心。只有他自己清楚,他还是原来的他,只是环境不同了。他并未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我想这也是将来我需要警醒自己的。
我还小,但我想人生的经历应该是丰富多彩的,积极乐观的,各种经历都是宝贵的人生财富,每一段不同的经历都会谱写下一段人生的新篇章,回过头来,当捧起记忆中的佳酿,想请它喝时,却先醉了自己……
我很*凡,但我准备拒绝*庸;我无法控制生命的长度,但我却去拓宽生命的厚度;我不能在梦想中沉睡,应该在现实中清醒。叩开人生的大门需要付出汗水,毕竟青春并不永恒。过海的船只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湛蓝的天空不可能总是阳光明媚,生活中难免经历困难与挫折,最终我不会因为幸福的"到来而改变本性,也不会因为由丑陋变美丽而盲目骄傲。
我是一只丑小鸭,我愿做一只丑小鸭。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5)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3篇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1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x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2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这本书是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收录了鲁迅从1918年到1925年创作的小说。这些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深刻的揭示了种种社会矛盾,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变现出对民族生存的忧患意识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彷徨》中最令我震动的.便是《兔和猫》了。它告诉我生命是不应该被漠视的!尽管在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生存发展,是达不破的规律,似乎我们也不应该对那些处于艰难竞争中的生命发出厚此薄彼的议论。但是看管了弱者的小事,强者的胜利,却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漠。尤其是当你漠视生命被侵蚀时,可曾想过,当整个世界都无视生命时,那该是如何可怕的境地。
人皆有恻隐之心,即使自己未曾蒙难,目睹着惨状,同样也会破坏我们内心的*静。孔子说,君子跑庖厨,享受美味的同时,躲避开残忍的场景,其实只不过是既*时间的游戏规则,有逃避内心刺痛的最滑头的手段。
然而,鲁迅却不,他既不想跑,也不愿妥协,而且还要从这不能中找出一条路来。有谁知道,在他那看似冷漠的外表下却又时间最柔软的心肠。在鲁迅身上有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敢和果决,但她内心深处却是一刻舍身饲虎的此信。这是一个仁者所具备的。
《呐喊·彷徨》中还提到了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其实是一种思想状态,一种心理满足感。也就是说,只要你心里满足了,即使是粗茶淡饭,也是幸福;否则的话,即使是锦衣玉食,也体会不到幸福。物质上的充裕与否,想来都不是衡量是否幸福的尺度。幸福只能到你的心里去寻找。只要你知足,知道感恩,幸福就在你的身边。怨天尤人着,是永远也品尝不到幸福滋味的。
再多的激情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在多的感觉也无法用口水来散发,望大家去看《呐喊·彷徨》这部书。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3
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忍不住读了下去。《呐喊》这个题目短小而犀利,可是我不断地阅读当中,却仿佛真的听到了一声声来自心底的呐喊。
初读《呐喊》,我是没有读出其中蕴含着的深意的。我只当是一种特殊的写作风格来看待。《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文章,更是看得我忍俊不禁。一遍遍的复读,笑容渐渐凝固,我开始被它其中所蕴含的深意震惊。其中,我感受最深的大概是《狂人日记》。
“狂人”在书中并没有被提及名字,只说是一个“迫害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被精心刻画了的形象,各种细节都很到位。狂人不被村里人所认可,据其老友所言,“语颇杂错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写的日记只被“供医学研究”。在今天所看来,大概就是一个与别人格格不入,一个发病的疯子。但是当读者开始读日记,才发现并非如此。
作者借了狂人之口,控诉了吃人的封建礼教。狂人翻看历史,却发现人“仁义道德”的实质其实是吃人。村中人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狂人,狂人却无所畏惧,很大胆的对于那些“吃人的人”发出了声讨。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和村中人,说出了极为精彩的一段话。“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面对着吃人的礼教,狂人勇敢的发出了自己的呐喊。当然,整本书多处运用了象征的手法,借病人之口,道出被压迫人民的心声。
狂人是真的疯吗?我认为肯定不是的。狂人其实就是一个觉悟了的知识分子的形象,一个敢于向封建社会挑战的战士形象,但是显然,这种想法却不被麻木的百姓们所认可。最后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吁,正是狂人的呐喊,要把麻木的人们喊醒,要使更多的青年觉悟,参加到推翻封建的斗争中去。
《呐喊》一书,控诉了吃人的封建礼教,同时对那些仍处于迷茫的青年们发出呐喊。正如作者自己那样“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些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与前驱。”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6)
——《灯光》读后感_读后感3篇
《灯光》读后感_读后感1
每当夜幕降临,在你下班或放学回家的路上,是否有人在家为你点燃了一盏桔黄色的小灯?每当走到家附近,看到那一束柔光从窗口透出来,你是否会有一股暖潮涌到胸口,令人慰藉?那一缕清辉就在前方,似在心间指引着前进的方向,让我们的内心不再彷徨,充满力量。
“那盏柔和的灯光,在黑沉沉的夜幕下,在涛涛的海浪声中,就像亲人的眼睛一样关切地注视着我;‘你回来啦!’令我觉得慰藉温暖。”独自一人晚归时,远远瞅见自家窗口亮着的一盏灯光,有人在等你回家!多幸福的一种感觉,如微风拂过湖面,荡漾起的微微涟漪那般的心动,如燕子穿过树林,低声吟唱那般的思念。靠近灯光脚步也会变得轻松起来,心情也好似从低沉缓慢的交响乐转变为轻快的打击乐。
在弘毅南湖小学上学期间,每天晚自习结束,我最期盼的就是学校大门口亮起的路灯,在昏黄的灯光下,我总会看见那个胖胖的、有着最熟悉温暖怀抱的身影——我的外婆。没有特殊情况下,无论春夏秋冬,她总是会准时站在路灯下,痴痴地期盼着我从学校里走出来,等我一起回家。教室到校门口的这一段路没有路灯,于我而言,校门口路灯那晕黄的灯光就像是漫漫长夜中的那一星曙光,那儿有最爱我的人,那儿有最温暖的依靠,看到灯光下的身影,我的脚步也会变得轻快,一天的学习疲劳就消失殆尽了。
对于世界而言,我们不过是一粒小小的尘埃,但对于爱我们的人,我们却是那样的珍贵。我们要对爱我们的人心怀感激,也要为他们点起一盏小灯,让他们在彷徨无依时,能够永远靠近灯光,感受到亲情和友情的温暖。
《灯光》读后感_读后感2
我们看书、学习和工作大都离不开灯光,提到灯光,我不犹得想起了大作家王愿坚写的一篇课文——《灯光》。这篇课文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主要讲了八路军突击的事情,让部队找到突破口,为了今后的孩子能在电灯下读书,他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本篇文章有两处地方,使我又感动又深有体会。
第一处就是:“赴明儿胜利了,咱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我读了这句话,我知道郝营长对胜利充满了无限的信心,同时也期望自己用上电灯,孩子们也用上电灯,在明亮的灯下学习、读书。我感到了郝营长他很关心下一代,为了让孩子在灯下学习,他要在战争中取得胜利。郝副营长和我比,我则显得很渺小,因为我不懂得关爱他人,自从“见了”郝副营长,我就要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品质。第二处就是:“这位年轻的战士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底下学习,他自己却没有来得及见一见电灯。”
我读到这里很感动。郝营长牺牲了,可他的牺牲是为了孩子,为了让他们用上电灯,在灯下学习,所以他的牺牲是光荣和伟大的。他在牺牲前想的还是孩子,关心的还是他人,这种高尚的精神深深的将我折服。同时我又觉得很惭愧,以至一时说不出话来。郝副营长牺牲前还没见过电灯,真实有点遗憾。我见过电灯,所以一点也不遗憾。
但我也要珍惜美好的时光,不留一点伤感。
《灯光》读后感_读后感3
我已经上六年级了。在六个春夏秋冬中,我不知学过了多少篇使我感动的课文,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灯光》。
《灯光》这篇课文最使我受感动的是:在突击队和后续总部队失去联系的危急时刻,是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破书,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突击队和后续部队消灭了全部敌人,可是也因为这亮光,郝副营长暴露了自己,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我读到这里,热泪簌簌地顺着面颊滚落下来。
郝副营长之所以献出他宝贵的生命,是为了什么?不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人民能得到光明,能得到温暖吗?
我们现在坐在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难道还不应该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为祖国而献身的先烈们吗?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玩,老师叫我把一桶脏水倒掉,我撇撇嘴,很不情愿地去拎桶。这时,老师好像看出我的"心思,拍拍我的头,和蔼地对我说:“那些先烈们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国家的富强,他们宁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你是一名少先队员,连这么一点小事都不想去做,应该吗?”听了老师的话,我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烧,赶忙拎起桶跑了。一路上我想,老师说得对,我连这么一点小事都不想做,太不应该了。这时郝副营长举起那本点燃了的破书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人家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而不怕牺牲,我连这点小事都怕去做!唉!……我悔恨,悔恨自己的行为。
从那以后,我决心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郝副营长和为祖国献身的先烈们,是他们给了我勇气和力量。我要好好学习,助人为乐,做一名合格的少先队员。
学习《灯光》这篇课文,我深受感动,也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每当我做一件事时,郝副营长举着燃烧的破书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那火光为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7)
——《花样年华》观后感3篇
《花样年华》观后感1
狭窄的过道,摇曳的旗袍,纤细的脚踝,闪亮的头发......周慕云温和的声线和苏丽珍雪亮的眼睛,不管结局如何,其过程足以让看客一尝暧昧的滋味。
那种若即若离恰到好处的含蓄使人欲罢不能。这也是钟爱王家卫的原因。无论是《重庆森林》或是《20xx》还是《一代宗师》,每次再回头再看一遍,《花样年华》除了画面的质量高低不同外,其他的场景、人物、对白都还是那么富有王家卫特别的风格。
结尾的遗憾,才是年华中一抹最生动的色彩。
因为遗憾才会念念不忘。
现在的我们被时间消磨,已不复当年纯真,唯有回首,当年那一些些痴心的念想才是我们在纷乱的人世救赎自己的药引子。
“如果多一张船票,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走? ”这句话周暮云只说了一次,而在苏丽珍的大脑里一定徘徊过无数次。她对周慕云的感情如山涧溪水,是清澈的。他生病了,打听到他想吃芝麻糊。她马上做一大锅,实际上是为了他嘴上却说是自己多烧了的。苏丽珍静默的温柔贴心是每个女人在爱情里的样子。
对于周暮云的追逐,苏丽珍心动也给予回应。王家卫在整部片子里都没让男女主角的妻子和丈夫出现。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能更注重这两个主角微妙的感情变化,那些牵挂、寂寞的烟圈都是一番番别有意味的心事。
在双方配偶各自出轨的情况下,如果苏丽珍随了周暮云,那么与背叛自己的"配偶有何差别?苏丽珍心里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所以最让人欣赏的不仅仅是苏丽珍的美而是在面对婚外情时她的理性。即便她倚靠过,也动摇过,她还是选择了清醒的生活——黯然离开(如果她是害怕彼此在未来也出现感情裂痕呢?不如不要开始罢?)她对自己与周慕云的感情所想到的无情现实远比幻想来得多。
可是周慕云是真的喜欢上她了。
在那个落雨的屋檐下他说:“也没有想过。以前我只是想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开始的。现在我知道了,很多事情不知不觉就来了。我还以为没什么,但是我开始担心你先生什么时候会回来。最好是别回来。我知道这样想不对。”这段话说出了多少婚外情发展的始末。
“人生若只如初见“只是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苏丽珍按捺住了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心。在周慕云和自己先生之间,她还是选择了自己的先生,她比任何人更注重名声和清誉。可是每次当她拒绝与他的见面,在她的内心里肯定是一千一万个寂寞与哀伤。
她的隐忍在我看来是整部影片的闪光点,不但加深了男女主角的情感深度而且升华了影片背后的内涵。
这部花样年华,不是露骨的调戏更不是肉里的痴情缠绵。更多是一种温情的光景:两个人窝在在小房间里吃饭、喝水,那相处时眼角眉梢的暖意充斥了满满整个房间。恍然间有了学生时代的单纯。这就是花样年华中最珍贵的一段。你有过我也有过,互相的陪伴、欢笑,到最后成为美丽的回忆。没有逾越雷池的两个人给了情感很多留白,同样也给观众些许留白。这些留白才是让我们迷恋花样年华最重要的理由。
《花样年华》观后感2
《养父的花样年华》这部电视剧真让人感动,虽然我是断断续续地看完,仍然无数次忍不住掉下眼泪。在当今浮躁的社会,这部电视剧传递的正能量和价值观引发了我们对*的渴望,就像一股清泉注入干涸的心灵,可以净化自我的灵魂,提升个人的品格。人性所有的优秀品质在养父郎德贵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真诚、无私、友爱、体谅、宽容……他就是我们做人的标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电视剧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养父郎德贵为了四个非亲非故的孩子,把自己的婚事吹了,在艰困的处境中把孩子们拉扯*。情敌的猜疑和刁难、三个孩子被拐卖、小女儿患不治之症……他依然不离不弃,用自己有力的肩膀、坚韧的意志和博大的胸怀为四个孩子撑起一片天,最后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这部电视剧给我很深的启发:第一,人活在世上,就是要把人性最优秀的品质实现出来,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好,让周围的人因为自己的存在可以找到一点点快乐和幸福的理由。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往往会变得越来越自私、越来越世俗,凡事以自我为中心,把利益作为唯一的考量,到最后岁月如流、马齿徒长,生命弄得四分五裂。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是自私自利的人,最缺的就是养父郎德贵这样的人。我们常常觉得人生不如意,常常感叹命运不公,但是,从养父郎德贵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什么是真正的不公*,什么是真正的公*。
第二,人生是考验的常态现象,磨难是成就一个人的契机。在别人眼里,养父郎德贵的坎坷遭遇是自讨苦吃。但是,无论生活多么艰难,无论处境多么恶劣,他都咬着牙挺过来了。有位哲人说过:“上天不会给一个人承受不了的苦。”恰恰因为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才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一面,成就了他高尚的品格。
第三,父母是孩子的老师和榜样,每个孩子都是一张白纸,未来可以画出什么图案关键在于父母。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如果四个孤儿遇到的不是郎德贵,志强也许早就成了不良少年,兄妹几个可能就没有机会上学,各自的命运完全是另外的样子。正是因为遇到了郎德贵这么好的养父,他们才拥有了充满爱和关怀的大家庭,可以顺利成长,过上各自的幸福生活。
电视剧结尾的点睛之笔:小小少年杨天宇,他的心灵是那么纯洁,如同透亮的玻璃让人赞叹。当父母犹豫不决的时候,他独自一人跑到陌生的城市给春雪(同父异母的姐姐)进行骨髓配型。他给父母的信中这样写到:“虽然春雪姐姐没有和我们在一起生活过,但她就是我的亲姐姐,我有责任救自己的姐姐。”一个孩子的举动让大人都感到汗颜和羞愧,真让人感动。我想起了孟子的那句名言:“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孩童有着最纯净的心灵,最完整的生命,他的眼睛是那么清澈,他眼中的世界是那么美好。也许有人认为那是天真幼稚,但正因为有了他们的纯真,我们的社会才有希望。这正是我们大人需要向孩子学习的地方:找回人性最真诚的情感,随时增加生命的内在价值,活出自己的精彩人生。
《花样年华》观后感3
其实这部影片所讲述的.故事没有多夺人眼球,该片以20世纪60年代的香港为背景,讲述了苏丽珍和周慕云在发现各自的配偶都有婚外情之后,两人开始互相接触并且产生了感情的故事。说实在的,观看影片前30分钟里我是一头雾水的,镜头十分简洁,一个场景又一个场景的快速转变,甚至有的时间流逝是通过苏丽珍旗袍的变化来表现的;在观看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不一样,和我们看的电影电视剧都不一样。极简的镜头,极少的人物,但却传达给了我很多感想。
苏丽珍,一个大美人,一个把所有事情都埋在心里,希望能够粉饰太*的女人。电影中有两个关于苏丽珍的片段让我印象很深刻,一是影片前半部分,苏丽珍在角色扮演周慕云的太太时,她对着周慕云说不出勾引的话;二是影片后半部分,苏丽珍和周慕云在提前预演分别的情形时,苏丽珍泣不成声,最终在出租车上对周慕云说:我今晚不想回家。我认为这是苏丽珍一个很大的变化。前一个片段说明苏丽珍是一个腼腆、易害羞,甚至我从中可以看出她对婚姻的忠诚;后一个片段苏丽珍却真真实实展露出了自己的真心。她是胆怯的,出去约会要分段下车;暴雨天不愿撑着周的伞回去,怕被看出来;即使他们只是在一个房间里讨论小说也害怕被房东太太发现;孙太太几句告诫的话让她放弃了与周见面。但她同时也是勇敢的,虽然言辞里一再疏离,但情感上却是在不断靠近的。
在影片后半段有一个片段,周终于鼓起勇气对苏表达了自己的内心,苏说我没想到你会喜欢上我,周说给我一个心理准备,于是他们预演了分别时的情形。当周说到“以后你好好保重”放开了苏的手并头也不回地走开时,苏丽珍却心潮汹涌。这里给了苏的手一个特写,被松开时的瞬间颤抖,接着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另外一只手,一种油然而生的痛苦感跃然展现在观众面前。不忍、难过、压抑......许多情感出现在她的脸上。紧接着镜头转换,苏伏在周的肩头大声恸哭,周不停地拍打着她的肩膀:“好了好了,只是演戏,只是演戏........”苏心中积蓄已久的情感终于爆发。这比只会大声呼喊“我爱你”的示爱方式更令人动容。
但就像开篇的那句话,注定错过。我注意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周说的是“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走”,而苏说的是“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带我走”。电影中有这样一个细节,苏办公室的电话响了,但并没有人接听,所以周的这句话有没有可能是对着电话忙音说的,苏并没有听到;苏为何匆匆忙忙地从楼梯上下来,没有在办公室?有没有可能她去给自己弄了一张船票,想要跟周一起走?不过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自己知道就好了。
影片最后,导演借助戴高乐总统访问柬埔寨这个历史事件隐喻旧时代的结束,属于那个时代的一切都不在了,花样年华也已经远去了。周慕云在吴哥窟诉说了自己的什么秘密,这只有他和吴哥窟知道了。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8)
——年华是无效信的读后感 (菁选3篇)
年华是无效信的读后感1
看过《年华是无效信》这本书么?它是我最近挺喜欢的一本小说,作者是落落,当红温暖系青春小说写手。落落写的文章极其华丽却不空洞,细节写得尤其精彩。
初次看到“年华是无效信”这几个字时,第一感觉便是:怎么有人可以把年华比作是一封无效的信笺?可以让人感受到无限的青春气息。故事其实很简单,就是以两个女生的友情作主线。你会发觉书中的情节*淡无奇,却异常催人泪下。或许,这就是郭敬明所谓的“落落的力量”吧?
宁遥,一个我既爱又恨的女生。她时而的失落让我同情,可不时的负面想法却让我感到惊诧,不可理喻。她常会恨恨地想:最讨厌王子杨!最不要脸的是王子杨!有一次为了报复,竟然特意用锐器将王子杨的自行车刮花,心里还泛起些微的快意。看到那里,我开始有点讨厌宁遥这个女孩。她想得也太多了吧?她总妒忌王子杨,成绩比她好,人比她漂亮。但当她有好几次看到隔壁班的文娱委员骂王子杨时,她的.心里顿时燃起满腔怒火:不许你这么骂王子杨!你是谁?!王子杨只有我能骂!有一次,宁遥就站在受伤的王子杨身边,狠狠地回敬了那个文娱委员一番。我又开始爱上她,居然理解到她的负面想法!细细想来,这个女孩写得太真实了,生活中不是确实存在这样的人吗?心时而冷漠时而温暖。宁遥的思想,是不是就是那些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写照?有谁保证从来没说过身边朋友的坏话?有谁保证从未妒忌过自己的朋友?自己小时候不也曾讨厌过XXX么?或许对于当时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感到任何的不妥,当真正看到有人用文字表达出自己那时内心深处的不满、厌恶时,我还是感到相当的震惊。
王子杨,成绩出众的漂亮女生。她爱张扬,她与宁遥从幼儿园开始便是好朋友。一起上学,坐在同一教室一起上课,每天准时一个电话,每星期必有一次王子杨到宁遥家做客。这一切,怎么看都像是王子杨自己的一厢情愿。在落落的笔下,我会跟着里面的人物一起悲伤,一起快乐。有时会跟着宁遥想:为什么总要和王子杨在一起?她总是那么出众,是只高贵的孔雀。然后心里滋生出一丝妒忌的情绪。不安,烦躁。王子杨,确实有些讨厌啊……但是当我看到那次王子杨哭了,我又很同情她,怜惜着她的感情。知道么?在学校体育仓库朝西的外墙上,在众多的涂鸦中,有一行很不起眼的字:最讨厌王子杨。最不要脸的是王子杨。王子杨该死。王子杨一眼便看出是宁遥写的。是啊,从小玩到大,宁遥的一切,她王子杨再熟悉不过了。有什么她王子杨不知道?可是又能怎么办?天知道王子杨是如何忍着巨大的悲痛,决定装着什么也没发生,继续与宁遥做好朋友,很好很好那种。虽然宁遥同样的装着一切都没发生,继续留在王子杨身边做要好的朋友。但就像落落写道:可她们当中,一个怀着刻骨的悲伤,一个怀着庆幸的恶毒。王子杨,我想每一个人,是否都应该向你学习那种对于好朋友的伤害,扮作浑然不觉的宽容之心呢?
《年华是无效信》中的每一件事,每一处景色都真实得那么惊心动魄。勾心斗角的岁月里,让我感慨女孩子们间无法说清的情绪。这些复杂的情绪,说不定连她们自己也搞不懂。剪不断,理还乱,扎根在乖戾的心房里,然后软化在成长的土壤中。我们最勇敢的年华,甘香明亮,让我们彼此懂得了爱。“年华是最好的老师,教会世上所有孤单的孩子不再孤单,教会了所有任性的小孩,懂得了原谅。”不是么,即使有痛,也是夏日午后的一场雷雨。释放了隐藏的悲伤,温柔了一片艳阳。
所有谎言打破后,宁遥与王子杨依然是朋友,只是,那些快乐的时光已一去不复返。王子杨对宁遥说“宁遥,你第一次给我的生日贺卡上写着‘祝王子杨生日快乐,愿我们永远是朋友。’”“那些在美丽的传说中以晶莹姿态舒展的青春情感,最后是将以分离的封笺作为终结,又或者,如同投错了地址的信笺,落在一个荒芜的人世外,而每一笔记载下的句子,都带着温暖而美好的本意……”
年华是无效信的读后感2
在图书馆找书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她的《年华是无效信》。很喜欢这个书名,年华是无效信。在这个年少轻狂叛逆堕落 消沉的季节里,我们应该都做过很多傻事。我们曾经伤某个人很深,我们曾经在心底里很讨厌某个人,我们曾经很气愤地对着老师拍桌而起,我们曾经对着天空大骂,也许,我们还曾经在背后说某个人地坏话。。。。。。太多太多的青春傻事在我们那个美好的季节里出现过,但,已经站在青春尾巴上的我们,如果回过头来看看那个张狂的青春,我们会发现,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幼稚,我们会发现那个人其实也不是很惹人厌,会想起老师曾在我们拍桌而起的时候失望地摇了摇头。所有曾经出现在我们青春里的故事就像一封没有地址的信,投出去后,就再也找不回来,那些所有的快乐与不快也一同投了出去,一切的一切都会变得没有意义。只有在看到别人的青春的时候,我们想起,原来那些人那些事也曾真实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所有的年华都是一封无效的信。
是两个女孩子的故事.她们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回家,每天晚上都会聊电话,永远是形影不离的样子。王子杨曾经对宁遥说“我喜欢和你呆在一起,因为我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就像和自己在一起一样”.看,他们就是这样好的好朋友,但在这样好的表面下,是宁遥心底里早已布满整个心脏了的怨恨与嫉妒。在闪闪发光的王子杨身边,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承认更喜欢王子杨.那些无法说清的情绪,扎根在乖戾的心房,然后软化在成长的土壤里慢慢地生根发芽,然后长成参天大树。虽然,在荒弃的墙上一遍又一遍的写“最讨厌的是王子杨”,但宁遥心里还是很喜欢王子杨。她会在别人欺负她的时候挺身而出,她会在心底里说,即使想要讨厌你的我,还是那么希望能够被你所喜欢,她会在感觉到王子杨以后要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感到难过,会对某人说“因为她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所以请你把什么都给她”。宁遥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人,但也是一个让人心疼的人。你会因为她的开心而一起开心,会因她的悲伤和她一起悲伤,甚至她的一些小心眼和一些负面的想法,都不会让你带起一点点的怨恨,反而会让你觉得亲切而靠近。怜惜着她的故事,怜惜着她的情感。
甚至希望上苍能带给她顺利的人生。而王子杨,即使在那天发现,其实在墙上写“最讨厌的是王子杨”的是宁遥而不是萧逸祺之后,还是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还是一如反顾的对宁遥好,还是会在两人吵架的时候主动打电话给她。但心底里也不是没有怨恨,她也会在小小的事情里和宁遥斤斤计较,会想时刻都赢她,会在宁遥幸福的时候泼冷水。也许是因为两个人都习惯里彼此的存在,习惯了回家,吃饭,逛街都有人陪。特别是在这样的年华里,时常有一个人在自己身边,在自己需要的时候出现,对于女生来说是多么光荣的一件事,这样的女生会有一点点的虚荣感,会被别人认为很幸福。因为彼此需要,所以彼此都可以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彼此仍然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宁遥和王子杨的故事,虽然是落落笔下虚构的故事,但想想,其实它真的存在我们的身边。也许,很多人都和宁遥一样,有过同样的怨恨和嫉妒。它们也许很大,也许很小,也许留在我们心里很短,也许永远埋在心里,但它切切的存在过。曾经看过一句话,我们都不喜欢骄傲的人,因为她的骄傲有损我们的骄傲,我们都喜欢*凡的人,因为他们让我们看起来更完美。人其实都是挺自私的,我们总是希望自己过的很好,总是希望自己永远比别人好,在这个特别的季节里,我们的心会变得更加敏感,也有很多的想法在这个雨季里滋长。女孩子的友情也许并不是不了解的外人可以简单分析的。其中的占有欲,依赖性和排斥感,即使不会显得大张旗鼓,可绝对是在某个地方如同基色底调一般确切的存在。但这并不就意味着女生就没有很好的友情,其实,她们只是不懂得如何处理这样的美好,青春期的心理特征让她们在友情的国度里迷失了这种原始的纯真,在她们心里的最深处其实是好朋友的名字。她们也会为自己的朋友开心为她们难过,也会习惯对方在自己心中地位。王子杨和宁遥的故事也许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至少,现在的我身边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情,虽然女生们的事情有点复杂,但在那些勾心斗角的岁月里,在那些彼此依靠的年华里,在那些谁都离不开谁的时光里,让我们懂得了爱。年华是最好的老师,教会世上所有的孩子不在孤单,教会所有人性的孩子,懂得原谅。
年华是无效信的读后感3
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愣了一下,随后毫不犹豫地拿起来了,因为我感觉这是如此的眼熟,哦,猛然想起来了,去年我读过这个系列的两本书,一本是王皓舒的《我们都寂寞》,一本是蒋峰的《才华是通行证》,它们很重要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封面上,距离底部的边痕不足三分之一的地方写着断断续续的书的名字,这也许是我认出它的最重要的原因吧?但是这本书的作者落落却是个不怎么令我注意的女孩,可能是名字的通俗与一般吧?
前两本书里讲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也忘得差不多了,因为一则是去年读的,没了印象,二则是都是琐碎的作品集却不是长篇小说,所以记忆里关于它们的不多,只是存留了作品与书名,也隐约记得书里的内容似乎都是有点阴郁和压抑吧,毕竟这也是80后的青春作家一贯的风格,但是落落的这本《年华是无效信》让我有点震撼,不禁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还因为书里的内容。
在书的开头,是备受欢迎的80后作家郭敬明写的序,我看了一遍,实在没什么感觉,于是也不再追究,直接去读了原文。这本书是一篇小说,故事由两个中学女孩的友谊开始,其中也夹杂了爱情的成分,但是在作家看似漫不经心却又有点故意的笔触里,故事的主角最后仍是这两个女孩。宁遥,这样一个温暖的女孩子,但是内心却潜藏着对朋友的嫉妒与怨恨,有时也充满着报复朋友的快感,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女子,你却不忍心责怪于她,甚至会因她的悲伤和她一起悲伤,我不知道这是由于宁遥的个人魅力还是落落神奇的文字?王子杨,一个生活在优越环境中的大小姐,环绕她周围的一直都是荣耀与瞩目。而偏偏是这两个女孩却成为了大家眼中的最好的朋友,于是内心自卑却又有点小心眼的宁遥一直都只有忍受旁边这朵红花被他人注视的目光,而自己又不甘心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绿叶,矛盾就这样产生了,特别是遇到爱情的时候,她们之间的矛盾就更加激烈了,两个女孩子在彼此的暗算中渡过了她们的中学时代。
看完这本书,我一边为作者华丽的文笔而感叹,自己何时才能这样的文采出众呢?也许是在遥不可知的未来吧?同时我又想起了反映类似主题的另外几本书:雪小禅的《十年》,夏茗悠的《八分钟温暖》,以及刚看完的张悦然的《樱桃之远》,这几本书都是反映类似的主题,似乎都是讲述学校里的两个小女生的故事,却又偏偏有一个女孩是天生的公主,一个是生来的卑微的绿叶,而矛盾和争吵就是在喜欢却又讨厌,依赖却又厌倦的情形中产生的。
在这本书里,嫉妒,暗恋,报复,暗算,快感,讨厌都是很常见的情感,我不知道作者的这本书为什么能够发表,我觉得是因为它反映了现在中学生之间的正常的感情的缘故吧,也许自从这本书出版以后,它就一直在告诉我们中学的小孩子之间的矛盾纠葛,我们要帮助像宁遥一样自卑的女孩,同时也要教会像王子杨一样娇生惯养的公主们不应该那么强势。
看完这本书,我在猜测我到底是两个女孩中的哪一个呢?答案也许不用怀疑,应该是像宁遥一样的女孩吧?从小都是在妈妈的“笨死了”的吵声中长大的我,也会很羡慕那些天生的公主,所以我的感情天*是偏向宁遥这边的,因为我们的内心有时真的很像。就像郭敬明在序里写的那样:虽然她有小心眼,也有负面的想法,但是却让你感觉不到一点怨恨,反让觉得很亲切而靠近,祈祷着这样的女孩子总有一天一定要出人头地,祈祷着这样的女孩子要一生*安,祈祷着这样的女孩子要被所有的男孩子喜欢,也咒骂着所有不喜欢她的男生。
哦,我喜欢能够落落这个鬼怪精灵,她能够把那些不曾存在过的人,不曾发生过的事,在自己的文字里幻化出一个真实的世界,然而那个世界,却在我的世界里撼动出了巨大的波澜。
《纯真年华》读后感3篇(扩展9)
——追忆似水年华经典名著读后感
追忆似水年华经典名著读后感1
马塞尔·普鲁斯特,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的作家。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他同巴尔扎克一样,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1987年以来,法国好几家有影响的出版社,竞相重新出版普鲁斯特的名作《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并不是一部哲学意味深长的小说。正相反,它是一部生活气息极其浓厚,极具强烈的小说。它主要写的是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的受溺爱的孩子缓慢成长的过程,他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和周围人们的存在。而这,正提醒了我们对于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首先他不能否定了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前进路上的动力,因为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的。别人的评论可以影响到我们,但是绝对不能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对于人生的每一个抉择。在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去,或许会笑自己当初的青涩、莽撞。但是自己所做的决定是绝对不会后悔的,因为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总的来说,《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回忆录式的自传体的小说,从作者自己的童年生活开始,一直写到他晚年的心情。作者三十多岁由于严重的哮喘与气管炎,怕见阳光,怕吹风,把自己囚禁在斗室中,白天绝对不出门,也尽量少接见来访者。实际上从那时起,他已经与世隔绝。《追忆似水年华》,它是一个自愿活埋在坟墓中的人,在寂静的坟墓中回想生前种种经历与感受的抒情记录。
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一般的自传小说都有所不同。这不是一部普通的回忆录,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而对往事亲切而多情的回味,是作者创作《追忆似水年华》的主要线索。
读《追忆似水年华》,很自然地让人想起雨果的话:“比海洋和天空更为辽阔的,是人的心灵。”普鲁斯特的生活不算太曲折,生活阅历也不算太丰富,生活所见也是有局限性的。如果没有写《追忆似水年华》,人们在墓地回顾他的一生时大概非常*淡。然而在他的小说中,他把心灵之门打开,用他不由自主的回忆方式把这*淡的一生写得曲折而奇妙。心灵的世界是最神秘,也是最浩繁的。天地万物,都可以包孕在心灵的世界中,变幻无穷,缥缈无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