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 1 - 党政同责推进
坚决落实整改
-关于 市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市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成效
(一)往年督察意见书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1.2013-2017 年遗留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下发我市 2013-2017 年遗留问题 6 个、面积 6 亩,其中需限期整改问题 6 个、面积 6 亩,需持续整改问题 6 个、面积 6 亩。目前,需限期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6 个,面积 6 亩;未整改到位 6 个,面积 6 亩(农村宅基地 6 个、农村祖堂 6 个),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待规划调整后完善用地手续。
2.2018 年度卫片涉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文号)指出需持续关注、加强监管并逐步规范的问题,涉及我市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6 个、面积 6 亩需持续整改。目前,通过拆除复垦、完善手续、补划基本农田等方式,已完成问题
- 2 - 整改 6 个、面积 6 亩,未整改到位 6 个、面积 6 亩(农村道路占基本农田 6 个、设施农用地 6 个、临时用地违法占地 6个),因设施农用地涉及扶贫资金强制拆除容易导致返贫、农村道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周期长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
3.2019 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文号)指出我市存在未严格履行建设用地审批和监管职责、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6 个、面积 6亩需限期整改。目前,通过拆除复垦、完善手续、核减耕地指标等方式,已完成问题整改 6 个、面积 6 亩,整改面积到位率为 6%;未整改到位 6 个、面积 6 亩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批准纳入延期整改,待限制因素解除后(属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范围,目前国家、省处置政策尚未明确),2 个月内完成整改。
4.2020 年土地例行督察问题。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文号)指出我市存在重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土地卫片执法问题核查上报不实、查处不到位等问题 6 个、面积 6亩需限期整改。目前,通过拆除复垦、完善手续、核减耕地指标等方式,已完成问题整改 6 个、面积 6 亩,整改面积到位率为 6%;未整改到位 6 个、面积 6 亩,全部为公路用地,其中:6 个占用生态红线,已报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纳入延期整改;6 个独立选址项目,已报请省督察办纳入延期整改,
- 3 - 目前已组卷上报待批。
(二)1 2021 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涉及我市共有 2个问题,具体如下:
(1)区 镇
房。2021 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
区 镇 G6 公路拆迁回民安置点配电房违法占地 1 亩(其中耕地 1 亩,永久基本农田 0.16 亩)。经核查,实际占用耕地 0.25 亩。2021 年 11 月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分局责令其立即停工。2021 年 11 月底,镇政府自行拆除并复垦到位。2022 年 3 月 22 日,市区镇纪委对镇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给予提醒谈话。
(2)市、户农民建房。2021 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
区 镇 G6 公路拆迁回民安置点配电房违法占地 1 亩(其中耕地 1 亩,永久基本农田 0.16 亩)。经核查,实际占用耕地 0.25 亩。2021 年 11 月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分局责令其立即停工。2021 年 11 月底,镇政府自行拆除并复垦到位。2022 年 3 月 22 日,市区镇纪委对镇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给予提醒谈话。
二、整改主要做法
(一)实施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专题调度会,
- 4 - 督促各地加快问题整改,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市政府分别于 2020 年月、2021 年月,2022 年月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了集体约谈和警示约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察督办。为推动问题整改,自 2020 年1 月 1 日以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攻坚行动实行日通报,累计下发 期。市整改办定期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办,共计下发整改提示函 6个,要求各地限期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各县(市、区)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6 次,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书面通报。2020年以来,全市共公开通报典型案件 6 起,通过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三)严肃追责问责。一是与纪检监察实现了联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违法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和问责追责对象,建立了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并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参照执行。二是与公安机关实现了联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转发《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对自然资源部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占用
- 5 - 耕地、违法批地等涉嫌构成犯罪的,做到了依法及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纠正了该移送不移送、以行政处罚(处理)代替刑事处罚等问题。三是与检察机关实现了联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转发《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一方面建立了检察机关对违法违规案件督办机制,以及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通报机制;另一方面建立了自然资源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备案机制和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机制。四是与组织部门实现了联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通知》,明确组织部门在干部任命时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意见。此文件的出台,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上的意识。
三、约谈前后变化
(一)约谈前
年度卫片,市因卫片执法矿产违法案件全省排名第 6被省政府约谈;年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因违法用地问题突出,被国家土地督察局约谈;年度卫片,因土地卫片执法违法总量排名全省第 6,再次被省政府约谈。
(二)约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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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卫片个、面积亩违法用地,整改到位个、面积亩,整改面积到位率为%;年度卫片个、面积亩违法用地,整改到位个,面积亩,整改面积到位率为%;年度卫片个、面积亩,整改到位个、面积亩,整改面积到位率为%。年度、年度卫片执法工作,通过坚持不懈抓整改,违法用地数量和面积均大幅下降,避免了再次被约谈。
近年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耕地保护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严守了耕地保护红线,筑牢了粮食安全底线。年月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为全省第一个印发实施方案的市,建立了《市县级田长工作考核制度(试行)》《市市级田长督察工作制度(试行)》《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级田长巡田制度和问题发现报告制度(试行)》等三项制度,将耕地保护的责任固定落实到了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头上,落实了党政同责要求的向下延伸,明确了市级田长督察工作要求,并建立了市级田长督察发现问题的交办制度。特别是为有效将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创新建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级田长巡田制度和问题发现报告制度,将耕地保护具体职责落实到了乡村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头上,要求其结合巡田,重点开展法规宣传、发现问题、报告问题、
- 7 - 制止违法,并给出了发现问题的清单,要求其对单巡田,确保了田长制工作落实落地。截止年底,全市实现了“田长到人、标志到地”,除市级田长外,设置县级田长 6 人,乡镇级田长 6 人,村级田长 6 人,设立公示 6 块。另外,县、乡两级还以各种方式设置巡田网格员 6 名。同时,市田长办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省内首个“市检察院驻市田长办工作室”,实现了“周会商、月检查、季巡查”,结合违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守护耕地红线主题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做到了行政、司法力量在耕地保护工作上的统筹用力、共同发力。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整改难度大。全市往年督察意见书指出的,截至年月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6 个,面积 6 亩;其中农村宅基地问题 6 个,面积 6 亩,个数、面积分别占全市的 6%、6%。符合“一户一宅”,但不符合规划要求,村民反映强烈,强制拆除社会影响大、风险高,列入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需要一定时间,不能短期内完成整改。
(二)其他类违法整改周期长。2018 年度卫片涉及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我市仍有 6 个、面积 6 亩未整改到位,个数、面积分别占全市的6%、6%。由于部分设施农用地涉及扶贫项目、农村道路占用
- 8 - 永久基本农田,需在“三区三线”工作中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时,依据调出规则对以上项目进行举证并落实上图调出,严重影响了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进度。
(三)公共基础设施违法整改难。全市共有、工程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及交通运输违法用地问题 6 个、面积 6亩未整改到位,个数、面积分别占全市的 6%、6%。部分不符合规划或占用生态红线,强制拆除会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但规划未经审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
五、工作建议对策
(一)请求给予支持。对涉及符合“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扶贫项目、重大基础设施等违法用地,在依法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作为特殊问题请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批准纳入延期整改,待限制因素解除或相关政策明确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整改。
(二)持续推进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省政府负责同志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存量违法用地保持高压态势,细化任务分解,切实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直至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继续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严格“零容忍”。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18
- 9 - 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指示精神,从“国之大者”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建立以政府为责任主体,自然资源部门为主要力量,其他部门协同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全力推深做实“田长制”,严格土地执法“长牙齿”,对新增违法用地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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