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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少发〔2014〕 6 号
关于开展重庆市“红岩新少年 ——2014 年暑期主题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 自治县)
团委、 教委( 教育局)、 少工委, 各直属学校、重点联系学校少先队大队部, 有关单位:
为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立志向、有梦想, 爱学习, 爱劳动, 爱祖国”的希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引导广大少年儿童为实现“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根据第六届重庆市“红领巾之声”活动和市教委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减负提质“1+5”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 市少工委研究决定,在 2014 年暑假开展“红岩新少年夏令营”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红领巾相约中国梦 二、 活动目 标 根据第六届重庆市“红领巾之声”活动关于开展“红领巾寻访体验活动”的部署, 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 以少先队校外实践体验教育为重点, 组织动员少先队组织合理利用假期, 选择优秀的项目 ,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培养少先队员的国家意识、 科学意识、 劳动意识、 审美意识、 团队协作意识, 引导少先队员思考自己的理想和人生追求, 自觉把“我的梦”融入“中国梦”之中。
三、 组织机构 ( 一)
主办单位 重庆市少工委 ( 二)
承办单位 重庆市少工委办公室“红岩新少年”项目 组 四、 活动时间 2014 年 5 月 20 日 至 8 月 25 日
五、 活动内容 ( 一)重庆市第四届“红岩新少年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训练营”。
( 二)
重庆市第二届“红岩新少年小小海军特训营”。
六、 报名条件 ( 一)
全市 7—14 周岁的少先队员。
( 二)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 三)
身体健康, 体质良好, 日 常生活起居能够自理, 无不
适宜参加活动的疾病。
( 四)
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 能够遵守纪律, 自觉服从夏令营安排。
七、 活动步骤 ( 一)
宣传发动阶段( 2014 年 5 月 中旬至 6 月 上旬)。
各地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 组织学校通过工作部署会、 班队会等形式广泛动员、 深入发动, 将活动宣传资料有效的发放到学生手中,组织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活动。
( 二)
登记报名阶段( 2014 年 6 月 中旬至 7 月 底)。
活动采取学校辅导员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由各区县( 自治县)少工委、 各直属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汇总后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 市少工委办公室)。
( 三)
组织实施阶段( 2014 年 6 月 下旬至 8 月 中旬)。
各区县( 自治县)
少工委提前告知参与者及家长活动具体安排、 需要准备的生活物品。
家长不能亲自接送孩子的, 由区县( 自治县)少工委派专人统一接送。
各活动具体执行时间参见相关宣传资料。
( 四)
总结表彰阶段( 2014 年 9 月 中旬)。
活动结束后,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参与情况对参与者、 组织者进行表彰鼓励。
八、 报名方式 ( 一)
报名方式 将夏令营活动宣传单上的报名表剪裁下来, 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后, 于报名截止日 期( 各项活动均设置了报名截止时间, 详见活动宣传资料)
前交回到各大队负责老师处。
( 二)
缴费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校报名情况, 统一安排缴费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 有关要求 ( 一)
积极宣传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大力宣传, 认真做好动员工作, 让广大少先队员及家长及时了解夏令营情况, 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扩大社会影响, 打造活动品牌。
( 二)
精心组织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帮助参加活动的少先队员做好物质准备工作, 并开展安全意识教育, 保障孩子在来往路程中的安全, 使少先队员能够参加一个有意思、 有收获的夏令营, 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生活。
重庆市少工委
2014 年 5 月 26 日
( 联系人:
胡
勇; 联系电话:
62615461、 15978968689)
共青团重庆市委办公室
2014 年 5 月 26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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